2012年7月5日 星期四

【不可】徬徨之刃 - 東野圭吾

ISBN:9789573323860

鬼:「很哀傷啊...」

家屬都想知道所有的事,不該知道的事他們也想知道。但是有關案子的事,他們知道得越多就越痛苦。-p032

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為被害人而訂立,也不是用來防止犯罪,而是以少年犯罪為前提,為了拯救他們而存在的。從這些法條中無法看見被害人的悲傷與不甘,只有無視現狀的虛幻道德觀而已。-p063

槍這玩意兒有著不可思議的魔力,只要一拿到手上,任何人都會想要扣下扳機。但是真正和什麼東西對峙的時候。人們反而無法扣下扳機─因為知道槍的可怕。射擊這種東西,就是在和這種恐懼對抗喔。-p091

說法院會拯救犯罪者其實比較恰當吧。他們會給犯了罪的人重新做人的機會,然後把犯罪的人藏在憎恨他的人看不見的地方。
這樣就是判刑吧。而且刑期都短得令人驚訝。奪走了別人一生的兇手,其人生並沒有被奪走。-p092

有殺人念頭的人可分為兩類:一種是憤怒且充滿殺氣到了迷失自我的地步,一種是冷靜到令人感到害怕。-p293

逮捕犯法的人是他們的職責,因為這樣才可以消滅萬惡─這是多麼冠冕堂皇的說法啊。
可是這樣真的萬惡能消滅嗎?把壞人抓起來然後與以隔離,換個角度來看,根本就是在保護壞人。經過一段時間,當社會對被『保護』的壞人逐漸淡忘時,他又可以再次回到原來的世界。這當中有許多人又再度犯法。他們會不會以為自己所犯的罪,不會遭到報復,甚至還覺得國家會保護他們呢?-p356

警察到底是什麼呢?是站在正義的那一邊嗎?不是,只是逮捕犯了法的人而已,警察並非保護市民,警察要保護的是法律,為了防止法律受到破壞,拼了命地東奔西跑。但是法律是絕對正確的嗎?如果絕對正確的話,為什麼又要頻頻修改呢?法律並非完善的,為了保護不完善的法律,警察就可以為所欲為嗎?踐踏他人的心也無所謂嗎?-p373

【不可】信 - 東野圭吾

ISBN:9789866954719

鬼:「很哀傷啊...」

大部分的人都想離犯罪遠遠的。那怕只是間接的,都不想和罪犯,特別是犯下強盜殺人這種重罪的人扯上關係。因為難保不會因為一點關係,就被捲入莫名奇妙的事。排斥罪犯和罪犯身邊的人,是非常正確的行為。或者可以說是一種自我防衛的本能。-p282

被社會宣判死刑和真正的死不同,還有機會生還。-p285

沒有歧視或偏見的世界,那只是想像中的產物。人是一種不可能沒有歧視或偏見的生物。-p347